我在仙桃好邻居的遭遇
我在仙桃好邻居的遭遇2024年5月19日晚8:42左右,我在仙桃好邻居量贩店购完物,走出大门时,重重地摔了一跤!
第二天早上,我没有接到问候电话。9点多钟,我和邹姓工作人员接洽时,对方要等到晚上6点才上班。当时,我的左臂及腰部疼痛。只能自己找地方理疗。等到晚上6点,再次和邹姓工作人员接洽时,对方竟然称:他的领导要求我自己和相关供货商协商。
我想问问:
1仙桃好邻居的“领导”’竟然如此冷漠?!
2仙桃好邻居的法律意识为何如此淡漠:我在好邻居购物受伤,应该是好邻居负责。他们把我当成目不识丁的法盲!
如此商家,谁敢认同?!
摔了还找别人啊, 什么原因摔倒的,是有水?还是 个人看法:
1、首先,任何人在商场、银行、车站等区域,该单位都有对此区域内的受害人进行身体保护的义务。在突发事件的时候就必须:原因事件的了解——查看顾客伤情——是否确定去医院——若有保险的话就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这种体系必须要建立。(当然,也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以及第三方(保险、110的检查后,再让受害者与商场来协商 是否赔付?赔付多少?)
2、按楼主发的这种信息,当时摔倒时,你要确定是:个人行为(身体不适、跑来跑去、拧货重量超出等、还是因商场的问题(如地板不平、地面有水油渍、现场是否有提示等等)。然后就要当时拍照留证(最后是与家人、110联系)——让商场给予说明(视频确定)——医院出伤情证明——赔付。这种流程如果一旦“过期”,就会有点麻烦。商场若一拖再拖,那就只能走投诉流程:即报110。因为你没有权去取监控视频,只能让110来帮你取证——医院出证明——协商赔付。3、若身体没有太碍,只是轻微的,那就没有必要把问题放大,那就看超市的态度了,搞个公关人员来找受害人进行口头或礼物上的慰问,也就算了。
以上,个人观点。
小钓手 发表于 2024-5-23 08:37
个人看法:
1、首先,任何人在商场、银行、车站等区域,该单位都有对此区域内的受害人进行身体保护的义务。 ...
有道理 活久见,自己摔了,与别人有关系吗?我在马路上摔了,是不是要找市政赔钱啊 出了大门,确实不好说,如果在经营场所内,像沃尔玛、家乐福、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超市,早期动不动赔几十万,后来这类外资也寻求中国公司控股了,也不会赔蛮多钱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