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98|回复: 0

[关注仙桃] 最新明确!家长说了算!事关仙桃所有中小学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日前
省教育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165726c7c7kjfp9zvlvbcv.png

从选购机制、价格控制、质量监管
到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全面细化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要求

坚持自愿原则

尊重家长选择权


“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校服”——这是此次湖北校服新规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


《意见》明确规定,校服选购必须坚持“两个自愿”:学校是否选用校服,需与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学生是否购买,也完全由家庭自主决定,学校不得对未购买学生区别对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新政明确“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体现了对农村家庭经济实际情况的考量。


此外,学校应允许家长根据学校公布的校服样式自行制作或市场选购,不得指定唯一购买渠道。

165727t64k7a06h4xnpa0x.gif

控制校服套数,一套可穿三年

严禁“礼服班服”变相增负


针对部分学校校服数量过多、更换过频的问题,湖北此次提出“简约适度”原则,要求校服样式一旦确定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具体选购时段划分为: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各时段仅在起始年级组织集中选购,这意味着每套校服使用周期为三年。


《意见》还特别强调,学校不得以礼服、年级服、班服等名义变相增加校服种类,坚决遏制校服高端化、奢侈化倾向,价格必须处于“合理区间”。

165727zdo6jmode9e9sjyz.gif

两种采购模式并行

学校不得代收费


湖北提出了两种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沿用现行的“学校集中采购”模式,但须严格程序,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并成立由家长、学生、教师、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选用组织;二是试点“市场化购买”模式,即教育部门确定款式与质量标准后,由家长自行到市场购买,企业按需生产与销售。


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学校均不得代收校服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劳务费,货款由家长直接向企业支付。

165727jjy5p0nsyd5abbfd.gif

质量监管强化

实行“明标识”+“黑名单”制度


校服质量是家长关注的焦点。湖北要求校服必须符合GB 18401、GB 31701、GB/T 31888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提高指标要求。校服实行“明标识”制度,每批次须附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质量抽检,并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一旦企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将被列入名单,并通报至教育部门,禁止其参与校服供应。

165728xqyz5zry8e0qq6h8.gif

强化监督问责

严查腐败行为


《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公益捐赠校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儿童等群体。同时,倡导校服循环使用机制,推动绿色节约校园建设。


针对校服采购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湖北将加强联合监管,明确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对选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收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165728t7dzlkhxfgzjkk69.gif


源/湖北省教育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