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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公益闲聊:说“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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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0 16: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昨天写了篇《同道岂能是冤家》,继续谈下公益圈之“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按行规公益志愿者是无利可争的。这个问题在《说说做公益和名利》中我谈到了自己的理解。公益圈有思想路线、策略方法之争,这个很正常,甚至也是必要的,交流探讨利于长远发展,立论者多数也是出于公心。此外有争意气,争功,这里不多说。很常见很普遍的就是争名,争座次,争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争名、争上媒体很常见。看到这些现象无可奈何。除了名利之外,人生尽有很多追求。参与公益者动机千差万别,如喜欢旅游,交朋友,锻炼才干,或者求一份心安,这些动机也都无可厚非。虚荣心本来多数人都有,问题是登报出名未必一定是好事,脸谱化的道德之名祸常多于福。曾文正公也说,古人谓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公益人士处名,需要有高度的智慧和修养,甚至比一般领域要求高得多。公益尽有很多方面可以关注,可以探讨的命题太多了,何必那么在意见报或者别人见报呢?要争上媒体,在省级国家级媒体去争好了,重量级媒体太多了,你上央视,我上南方周末,半斤八两,互不相扰。老盯着本地那三两家媒体做什么。</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有部分志愿者的确动机不纯,对他们而言,上媒体可以捞点政治资本,在本职领域往上爬。这样也可以,只是以后不要在民间公益组织里混了。这样的动机违反行规,不符道义,必然遭致同仁们的一致唾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再一个是争座次、争权。发现一些最成功的公益组织带头人,态度往往非常谦和,没有争老大老二的想法,互相之间很尊重。这叫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座次有什么好争的呢?都是为老百姓办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至于权,志愿者无所谓权。带头人受大家推举,多的是职责,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有了一些成绩和名望就要凌驾于别人之上,支使别人,想控制别人,这都是很要不得的。义工组织,大家都是业余时间义务服务的,自己赔钱的,又不发工资,凭什么听“领导”颐指气使?如果很多人都乐意听,那只怕是这位“领导”能给大家现实的好处,那这个组织必然已经堕落。义工是同道者,靠道义相结。带头人受推举,不是为别的,是因为他在能力、才干、积累、道义优势上胜人一筹,有较多的自由支配时间。</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还有些人,很有些官僚气,说过头一点,做了省级论坛版主就当自己是个副部,做县级论坛版主就当自己是个副处,全省全县的公益组织都要听他们号令。这个很要不得,也很可笑。他们绝对不会如愿,还会把自己辛苦积累的人望和凝聚力消磨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柏杨先生说的,权力是一味毒药。自古以来,多少人为了争权固位不择手段,背弃了当初的高尚理想和服务社会的初衷,造成祸国殃民的悲剧,又有多少人因为争权弄权殒身破家,结局惨痛。公益圈的事情,一般还够不上祸国殃民,但争权弄权无疑会给公益事业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失。对争权弄权者本人来说,结果也往往是众叛亲离,落寞收场。搬这个石头砸的是自己的脚。</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这些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好争、好名、好权本也是人性常有的弱点,可以从文化遗传、心理学等方面分析,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本无伤大雅。有些带头人有这些毛病,多半不是他们人品一定多差,是智慧不够,习气太深,认识水平欠缺,或者眼界未开。公益是个发展空间无穷大的圈子,所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怎么会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呢?怎么会你占了你的一亩三分地我就没得吃的了呢?不可能。哪有那么多好争的。</font></p>
<p> <wbr></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为天涯社区志愿者版而作</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2009,6,20</font></p>
发表于 2009-6-21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顶!!是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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