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5月,位于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0号图书大楼9楼,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拥有办公面积近300平方米,办公场所整洁、宽敞、明亮。为维律师事务所在信息资料储存、检索、传输处理等方面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在应用先进通信、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进行办公、法学理论研究和案件处理等方面成为本市业界的先行者。
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现有工作人员10多名,业务范围涵盖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改制等领域。为维律师事务所摒弃了一个律师包打天下的“万金油”式的作法,发扬“团队精神”,实行“整体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办案制度。为维律师事务所以良好的专业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勤勉尽责的服务精神赢得了众多客户和当事人的信任,先后担任了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了大量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以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维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建设,建立了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制度,聘请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定期向社会监督员征求意见,自成立以来全所没有律师被律协惩戒或处罚。为维律师事务所现有的规章制度已覆盖了本所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受制度约束,事事有章可循。现在,为维律师事务所正朝着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方向迈进。《律师世界》(2004年第3期)以“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新路子”为题,对为维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题报道。
为维律师事务所的敬业精神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不仅得到客户的信赖与称赞,亦得到业内同行的广泛认同,多次获得行业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
为维律师事务所获得的荣誉: 2004年,湖北省司法厅与湖北省律师协会共同授予本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2005年元月,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先进单位。2005年12月,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合伙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被仙桃市司法局评选为“先进单位”。
“强化责任观念,修炼气质风度,树立精品意识,提供系统服务”是治所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为维所的追求。您的支持与信任是为维所的荣耀,我们相信,有您的协作和为维所的全力以赴,一切问题都会有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