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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义工联合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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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8: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仙桃义工秘书处 于 2013-9-11 18:08 编辑

仙桃市义工联合会会议制度
为规范各级各类会议,根据仙桃市义工联合会章程特制订会议制度。
仙桃市义工联合会常规会议有:义工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秘书处会议、部门会议、仙桃义工年会。
一、主要会议
1、义工代表大会:
由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所有义工代表参加,邀请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名誉会长到会监督指导。原则上为每两年召开一次,
具体会议内容为: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财务收支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工作计划;审议义工联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增补变更;研究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2、理事会会议:
由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所有义工理事成员参加,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可邀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参加。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具体会议内容为:审议义工内部重大活动事项;审议副秘书长以及内部办事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审议对个别常务理事、理事、监事进行增补变更;听取各部门及常务理事会上一阶段工作总结,审议下一阶段常务理事会工作计划;听取各常务理事会成员述职报告。
3、常务理事会会议:
由会长或秘书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也可由三名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联名发起,秘书处负责组织;全体常务理事参加。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具体会议内容为:听取义工联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汇报,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决定会员吸收退会除名、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听取大型活动负责人活动方案并进行审议,协调活动执行,审议活动总结;研究、讨论本会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
4、监事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会成员参加,邀请常务理事列席会议
  具体会议内容:讨论监事会成员提出的提案,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5、义工年会:
由秘书处牵头组织,全体义工、特邀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团体代表及个人参加。
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12月底或1月初。主要内容是听取仙桃义工联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及次年工作计划;表彰先进;专题研讨。
6、活动小组会议:
由活动负责人发起并组织,向秘书处书面备案,会议总结交秘书处存档,可申请秘书处协助。
二、会议要求
1、各会议必须符合审批程序,会前有计划,会后有总结,努力提高会议效率。
2、义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工作报告、决议、决定、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等由秘书处负责起草文件,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3、会议记录由副秘书长或指定的成员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本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4、与会人员必须办理签到手续,会议签到表由秘书处存档备查。签到表上应注明迟到、请假、无故缺席人姓名,以备对理事会成员到会情况进行考核。
5、参加会议的对象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准时参加会议。确实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2天向秘书处请假,由秘书处报告会议主持人。
6、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情况由会议记录人进行记录,并在会议纪要上予以通报。缺席半数以上按照章程给予处理。
三、会议通知
会议由发起人按照义工代表大会提前30天、理事会提前20天、常务理事会提前10天,由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会议地点、时间、主要议程。秘书处分发给全体常务理事成员并电话通知查收,如两天内达到半数以上常务理事会对时间地点提出异议,秘书处反馈发起人修改。如异议常务理事不达半数,秘书处制定会议通知公告,常务理事会会议不再另行通知。
常务理事会成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认真阅读会议议程,认真思考,形成清晰思路,尽量以书面方式与相关人员沟通,对建议增加的议程在会议开始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秘书处及发起人,由秘书处下发,避免现场会议无序耗费。
四、会议主持人
原则上由会议发起人主持,主持人应在会议开始前至少2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应向秘书处上交会议总结,或请秘书处代为总结,秘书处存档后下发参会人员。
五、会议流程:
1、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各项内容的发言次序及规定用时。
2、会议总时间一般按三个小时计算。每项内容的总用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平均分配时间。若内容较多,可于会前和会议负责人协商确定。
3、各分项内容的负责人按照次序,详细说明发言的内容、方案、想法及遇到的问题等。
4、发言期间,其他与会人员必须保持安静,认真听并做好笔录,记下有疑问或想补充的地方,在稍后的讨论时间提出。禁止在别人发言的时候随意打断。
5、分项内容的负责人发言结束后进入讨论环节。讨论环节一般不得超过20分钟。会议主持宣布讨论停止后,任何人不得发言。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内容复杂程度确定每人3至5分钟发言时间,并确定发言次序,在发言人发言时其他人不能打断,发言时间到必须停止发言。在轮到发言时放弃发言权利后不补充发言权利。发言人应尽量以“我支持某某方案或我反对某某方案”开始,发言中应就正讨论事项发言,不得对已经讨论过前项议题或还未开始议题发表意见。发言结束后举手投票。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结果。投票后所有人必须尊重结果,并严格执行。
6、讨论过程中,与会会员应该礼貌用语,适当控制时间。
7、前一项内容讨论结束后进入下一项内容,会员于后一项内容的时间内再次提出前一项内容的问题、打断他人发言等,均视为严重扰乱会议秩序。
8、会议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束后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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