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评选“某地好人”远远好过评选“道德模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道德模范、感动某地评选之外,又出现了某地好人评选。如陕西南郑县协税镇评“协税好人”,深圳南山区评选“南山好人”,湖北随州评选“随州好人”。发起单位有的是文明办,有的是多家单位联合发起,有的好像就是民间网友自发的。此外中国文明网的“中国好人榜”已经发布了46期,上榜者四千多人。评选“xx好人”,副作用应比评选“道德模范”和“感动人物”小得很多,和后两者远远不是一回事。官方评选道德模范,流弊极多。他们树的典型许多处境悲惨,行为极端,一般人难以效法。道德模范出名后可能高处不胜寒,蒙受巨大的道德压力,动辄得咎。大众对这些模范嘴上要说好,实际又学不来,那就干脆说一套做一套,这很可能使社会风气趋向虚伪。极端作为吸引眼球,有商业价值,因此也有可能被媒体利用炒作吸引受众,顺便转移大众视线和社会矛盾。比较起来,评选某地好人,只要把握得当,按说基本不会有这些流弊。道德模范是做人的高标准,而好人毋宁说是做人的底线。假如把人分为好人、中人、坏人,坏人只是极少数,而中人一般也不能说是坏人,也可以说是好人。至于好人,好人可以只是个常人,未必是个英雄。好人不妨也有很多缺点,“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象王选先生说的,考虑别人和考虑自己一样多,那他就是好人了。考虑自己的同时也考虑别人,利己的同时不损人,利己同时也能利人,这不是一个很高的标准,是个底线,绝大多数人都是可以做到的。易中天先生有一篇文章叫《守住底线,不唱高调》。底线是国民所共守的,好人是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学着做的。学习道德模范、感动人物却是唱高调,绝大多数人学不来做不到。某人评上了“好人”,等于是领到了一本“做人合格证”,对他的社会评鉴可以说已经结束,往后只要做人分数保持在及格线以上,合格证不会收回,好人的帽子他可以一直戴下去。评上了道德模范则只是社会评鉴的开始,以后考验他的日子还长。某人是全国道德模范,公众根据什么判断他道德最好呢?看他的具体的一言一行。既已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在社会的关注之下,操行上不能出任何瑕疵。一有不慎出了“丑闻”,也许一世英名就此扫地。很明显,持续地做一个“好人”,比持续地做一个道德模范难度低得多,轻松得多。某人获评为“好人”,只是证明他本人做人合格,不要求他将来影响他人和社会,将来不多积极作为问题也不大。评上了道德模范不同,他将来必须要给众人做榜样,是要影响社会的。这就要求他必须积极作为,必须坚持不断地做好事作牺牲,可能一辈子都不要想休息。武汉的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老先生,从六十年代开始一直是官方大力宣传的道德楷模,现在年近七旬,还跑到地震灾区做志愿者,每个月报纸上都有他做好事的报道。吴老一旦成为模范,就一辈子不能从报纸上退休了,他该有多累啊。做全国道德模范还好说,“感动中国”人物要一直做下去就更难了。以前卖车子捐款,以后就得卖房子甚至卖肝**了。不能够更激烈、更极端、更吸引眼球,受众审美疲劳,就“感动”不下去了。这样下去要搞死人的。评上了好人,评上了道德模范,和其他人的关系也是不一样的。绝大多数人都自认是好人的。你评上了好人,你是好人,我也是好人,大家都是好人,既然都是好人,大家一家亲。所谓光而不耀,方而不割,不会刺激别人的自尊。你评上了“好人”,也不是说我们就不好;我们向你学习,只好学好就行了,也未必学你具体的作为。评上了道德模范就不一样了。模范,那是要被人师法的,要德为人先、行为世范。全国道德模范恐怕就要做天下人之师。一个普通人,谁一定有资格做天下人的道德老师呢?很多人不会服气的。甚至有人会起逆反心理,也可能有人会心怀嫉妒,对他们吹毛求疵,无限上纲。好人的说法比较平实。好人做好事,介绍他们做的好事,也未必要极端、不近人情,在家能慈孝友恭,在外能忠信仁恕,不乱丢垃圾,给老人让座,每年能捐一点钱,他就是好人,很普通很平实的。好,应该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对外人好对家人也好,品德好身体也好,自己心情好,大家心情也好。作宣传,也没有必要渲染那些过分牺牲个人家庭、搞得观众泣不成声的悲情故事,风格和“感动中国”等节目应该是非常不一样的。这样也不至于被媒体的商业规则所绑架,听凭他们为了提高收视率发行量夸大悲情,甚至胡编乱造。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好人出在好地方。道德模范则未必出在好地方,可能正是出在社会问题多、政府不作为的“坏”地方。老子早就说了,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忠臣出在乱世的多,不孝之子多也才显得孝子的可贵。这些年国家大力宣传的道德模范,有的为助学倾家荡产,有的救助了病人自己病倒,有的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政府市民不闻不问。政府尽责民风醇厚的地方,这种事情是不大会出现的。是以评选好人,对地方形象也有好处。好人评选,似乎大多是在范围不大的地方,如协税只是一个几万人的小镇。小地方很多人是熟人,榜样就在身边,也利于社区居民、亲友等取法学习,让道德教化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社会肌理。回过头来说感动人物评选。这类评选也非全要不得,角度尺度把握好也不是不能搞。湖北钟祥市文明委今年发起评选感动钟祥人物,将候选人突出专长进行了分类,分别是义工之星、孝老之星、诚信之星。这三个角度都比较好,候选人的事迹基本也比较平实,有广泛效法和推广的可能。评选似乎有意排除了舍己忘身、惊天泣鬼、作为极端而常人无法效法的人物。孝老、诚信属于私我领域,私我领域的道德楷模,比利他型的道德楷模道德压力小得多。孝老,孝敬父母,只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就够了,别人的父母不会要求他来照顾。行孝是百行之本,应该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诚信,也是私我领域,说话算数,这是一个人的基本修养,也可以是每个人都能学着做的。至于义工之星,义工义工,义务工作者之谓,强调的是工作。只要工作是义务的,不收费用的,就达到义工的标准了,主要不是一个道德评判。工作是要讲技巧讲方法讲专业讲能力的,有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这些东西其他义工和社会人士也都是可以学的,是可以推广复制的。人人都可以做义工,可以向义工之星学习怎么样做好义务工作。此外义工现在已经是一个巨大的群体,义工之星是有团队的,是有集体力量为依托的,所以当选者不会象某些道德模范一样,当选后高处不胜寒,走得特别孤独、艰辛。钟祥官方很有匠心,宣传孝老、诚信、义工之星,树立一些平实可以效法的榜样,带动更多人珍惜诚信、仁孝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更多人参加义工做好义工,比推广央视风格的“感动人物”的作为可行性大多了。道德模范和感动人物的评选,各地的风格不尽相同,象钟祥这样把握较好的例子还有。最要不得的是一味走煽情悲情路线、不把观众弄得哭成一片不罢休的。其次是满嘴跑火车,将当事人的作为、能力夸大其词的。还有神仙一把抓、不将候选人分门别类而将其描述为高大全、无所不能的。把当事人说得多大本事,爱心无限,来者不拒,好比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那他们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现在中国文明网评选“中国好人”活动正在进行,希望珍惜品牌,善用智慧,千万不要走央视的老路就是了。说到评选,公益界也有自己的评选。如正在进行的2012天涯社区“年度公益评选”,具体名目包括年度公益人物、最具人气公益项目、最受网友信任公益组织、新媒体公益传播、创新公益机构、最具创意公益活动、推动公共利益事件七个奖项,基本都是强调的如何立功立言,着眼于公益机构建设及公益发展的思路、策略、方法等具体问题。公益是一项社会事业,单单强调个人道德解决不了问题,这些具体问题对公益发展意义更为关键,评这几个奖项也就更为合理。公益界明白人多起来,媒体呢?政府呢?是不是也都能与时俱进,改变思维,改变思路,改变做法,和民间一起努力把公益事业做大做好,让社会风气良性回升?社会好了,对谁都好。大家一起努力吧。
不错。
受教了。 感动xx人物,可否改为温暖人物?如温暖仙桃。 叔孙仲通 发表于 2012-12-19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动xx人物,可否改为温暖人物?如温暖仙桃。
说的真好,切合实际。 以前评过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以后真要评选,评温暖仙桃如何?评平凡事,做平凡人,宣传下具体可推广的做法,可以传播滋长的善意。大家都保持在底线以上,考虑自己和亲友之外也考虑下社会、他人,风气就有望逐渐好起来。他可以温暖仙桃,你、我、任何一个人,从小事做起,小小的善意逐渐积累,都可以温暖钟祥。那时,仙桃就是一个温暖的仙桃,有爱的仙桃,和谐的仙桃。是真和谐,而不是新闻联播和工作报告里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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