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把女子当成妻子发生性关系,却不构成强奸罪,为什么?】
【案例】 孙某被单位派驻外地工作,妻子一人在家,无聊时就找来闺蜜张某陪伴自已,孙某不在家时,张某吃住在孙某家。
2019年8月一天,因单位有急事召孙某回单位开会,孙某没有告诉妻子,当晚往家里赶,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孙某没有惊动妻子,简单洗漱,摸黑上床,与熟睡中的张某发生性关系,张某惊醒后,顺手打开床头灯,两人相视都愣了一下,孙某本欲停止,张某示意孙某继续。
原来,孙某妻子与闺蜜睡下后,妻子突然接到母亲电话,父亲不舒服,便赶去父母家将父亲送到医院。
本案确实非常巧合,但并非笔者在编故事,案件原形与本案例有一定出入,但基本情节相近,对案件的定性不产生影响。
1.孙某是否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是侵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犯罪,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性关系,完全由妇女自已决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奸行为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中行为人所采取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违背妇女意志为表里关系,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得被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进而与其性行为,本来就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客观上为强奸行为,但行为人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时,不可能成立强奸罪,如过失强奸,本案中,由于妻子临时离开,闺蜜睡在自已的床上,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判断,孙某不能预料到睡在自已床上的不是妻子,或者因过失没有预料到,那么孙某对张某的性行为,为过失强奸或意外事件。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因此,过失强奸不构成犯罪。
2.孙某与张某知道真相后,继续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何评价
当张某打开灯后,孙某与张某知道真相后,如果张某阻止孙某继续性行为,而孙某仍继续进行的,则孙某涉嫌强奸罪。
本案的实际情况是,当孙某发现与自已发生性关系的不是妻子时,本欲停止性行为,而张某却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却示意孙某继续进行,意味着孙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不违背妇女的意志,按照张某的意思,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因此,本案中,孙某不构成强奸罪。
对此,你怎么看?
这样的闺蜜良心好啊
好闺蜜
真好
不好评论,楼下的来评
本案的实际情况是,当孙某发现与自已发生性关系的不是妻子时,本欲停止性行为,而张某却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却示意孙某继续进行,意味着孙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不违背妇女的意志,按照张某的意思,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那么问题来了,这男的可以告女方性侵么,很明显男的想停止,但女的示意继续,是不是有胁迫的意思 自愿的,好老婆
嫉妒让我丑陋
好事天成,良心闺蜜,
干柴烈火,美好回忆
为什么两人一愣?老公不知道床上是谁,闺蜜会不知道?
厦大有个罗翔教授讲课。说就算开始是强的,只要能有证据证明女性在上面自己动了,就不算强x了。。。 ming124 发表于 2020-4-23 19:52
厦大有个罗翔教授讲课。说就算开始是强的,只要能有证据证明女性在上面自己动了,就不算强x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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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孙和张也算是绝配了,, ming124 发表于 2020-4-23 19:52
厦大有个罗翔教授讲课。说就算开始是强的,只要能有证据证明女性在上面自己动了,就不算强x了。。。 ...
难怪一些人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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