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无惧 发表于 2010-4-15 10:37:46

好消息:仙桃市将成立志愿者协会

“我市志愿者将拥有自己的家!”4月14日,仙桃市召开成立仙桃市志愿者协会协调会,对协会成立的章程、机构设置、活动安排等各项情况进行讨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贵华,副市长刘玲霞出席讨论会。
    会议讨论通过了协会的顾问、会长、副会长及各理事成员;讨论通过了志愿者成立仪式暨“志愿者服务月”启动仪式方案;讨论通过了协会章程及会费收缴使用方法。据悉,仙桃市志愿者协会将于4月底正式成立,并于5月开展“志愿者服务月”活动。
    李贵华指出,志愿者服务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传递爱心、播种文明的过程,城市志愿者服务水平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志愿者服务工作,要在开发、完善服务项目上下功夫,在突出服务重点上下功夫,在创建志愿服务品牌上下功夫,办实事,求实效,扎实开展我市志愿服务活动。要切实加强我市志愿者服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整合资源,强化宣传,用志愿者服务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上新台阶。
    刘玲霞强调,要以成立志愿者协会为契机,开创我市志愿者服务新局面,要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志愿者服务蓬勃开展。(记者尹玲玲报道)



       也是一个进步啊!志愿者、义工群体终于有个正式名份了,各类有意义的活动可名正言顺地开展。广东省志愿者服务运行体系较完善,有志愿者总队、以市(县)、行业、社会团体、院校等组成分队,定期或不定期评比星级志愿者、有基本经费保障。

冬慌一街 发表于 2010-4-15 13:04:29

具体要求公布

舞之 发表于 2010-4-15 13:40:13

是好消息

红蜻蜓 发表于 2010-4-15 14:47:40

恩,我也听说了

芳凝 发表于 2010-4-19 23:04:31

具体是怎么操作呢?

勇者无惧 发表于 2010-4-20 08:40:45

      只有在民政局注册了的协会才属正规、合法的,该消息提及的‘志愿者协会’属团市委原来的志愿者组织,应该还是团市委在牵头开展活动,有一定官方色彩,由于本地经常参加民间自发义工活动的人士均未列席或受到邀请,故对这个协会的运作情况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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