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复杂爷简单 发表于 2021-1-5 17:23:09

又一起聚会后醉驾死亡起诉同桌聚餐者 这一次被判担责!

张某根参加一年一度的初中同学聚会因气氛热闹他多喝了些白酒当日20时许他独自驾车回家21时14分许,发生车祸张某根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张某根系醉酒后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事情还没完……

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20日晚,事发后,张某根的家属起诉当日参与同学会聚餐的沈某等27人,认为聚会的共同组织、参与者,均未尽到共同饮酒人负有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和相应的照顾、保护等特定义务,应当对张某根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但张某根的初中同学辩称▽“吃饭的时候并未劝酒,期间只张一人喝了白酒,开席之前大家都互相提醒开车不能喝酒,事后大家也纷纷送上人情关怀金,这个赔偿责任,我们不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
亲朋好友之间聚餐饮酒本是一种情谊行为,每个饮酒者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注意义务,同时各共同饮酒、聚餐者应对其他同饮者负有善意提醒、劝诫、照顾和帮助等安全注意义务,而同桌聚餐者的义务更应高于其他共同聚餐者。本案中,张某根与沈某等共28人聚餐,其中六人与张某根同桌,在张某根已达严重醉酒程度时,聚餐者放任其独自离开,于情于理对意外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考虑张某根的死亡原因及共同聚餐者的过错程度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被告沈某等六名同桌聚餐者每人承担5250元的赔偿责任其余二十一名共同聚餐者每人承担3150元的赔偿责任
对于相关案例,绍兴中院法官表示,饮酒人处于醉酒的危险状态时,其他共饮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在共同饮酒引发醉酒死亡案件中的“注意义务”主要存在两个阶段:

共饮时:宴请组织者负有提醒在场人适量喝酒的义务,其他共饮者亦不能强行劝酒、罚酒,还应当特别注意观察是否有人出现醉酒或其他身体不适状况。

共饮后:共饮人负有对过量饮酒者的救助义务,如劝阻酒驾、联系家属、送医就诊、安全护送等,若共饮人在饮酒时有强劝、逼迫、许诺等不当行为的,将负有更严苛的救助义务。若饮酒人系自身原因醉酒的,共饮人仅在具有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责任。

在审理中,法院对于已尽注意义务的共饮人,一般不判定承担赔偿责任;若经查明共饮人存在一定过失,未尽注意义务的,也将酌情判决承担责任。

来源: 哈尔滨日报


竹墨残水烟花冷 发表于 2021-1-5 21:30:43

吃了鸡巴没屌事,自己的事自己负责

爽爆了 发表于 2021-1-5 21:52:57

我觉得吧上桌不喝酒的不应该负任何法律责任。

慕紫惠 发表于 2021-1-5 23:32:26

喝酒了就不驾驶嘛

rakelj 发表于 2021-1-6 09:20:32

我觉得没劝酒就没责任。都是成年人了对自己有负责的能力。而不是出了事还到处找人分锅。这锅不是这么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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