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这个投资合同,拿了不该拿的钱,我的行为严重违法,罪责难逃,如今是撕心裂肺的后悔。我对不起单位,对不起我身体不好的妻子,对不起我还在上学的孩子……”原仙桃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谢大波在法庭上泣不成声。 2021年6月1日下午,由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仙桃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谢大波涉嫌受贿一案在仙桃市法院开庭审理。仙桃市检察院检察长高鹏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仙桃市法院院长丁拥军担任审判长。仙桃市检察院、仙桃市法院和市直相关部门28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以现场或视频直播方式旁听庭审,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谢大波利用其担任仙桃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上的便利,与张野、陈启发、杨德高(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以“投资入股”为名收取高额收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48.65万元,其中谢大波个人所得112.2975万元,涉嫌受贿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大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高鹏检察长不仅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还通过释法说理对被告人谢大波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说法,深刻剖析了谢大波的犯罪原因、惨痛教训,为旁听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今天我们在这里指控被告人谢大波犯罪,除了希望依法追究谢大波的刑事责任外,还希望通过庭审使谢大波本人切实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认识到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从而能够真诚认罪悔罪,认真接受教育改造,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在此,我们也想告诫大家,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必将受到党纪追究和法律严惩。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始终绷紧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之弦,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勿以身试法,莫到最后深陷囹圄才追悔莫及。”高鹏检察长告诫旁听干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克己奉公、廉洁司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违法犯罪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犯下大错,悔恨难当,愧对组织和家人。我希望党员干部以我为鉴,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被告人谢大波在作最后陈述时流下了忏悔的泪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这是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警示教育课。我们在旁听庭审中,近距离直观了解到被告人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被告人声泪俱下的陈述,也为我们敲响警钟,让我们感受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我们新入额的检察官更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坚守拒腐防变底线,保持清正廉洁,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干警。”新入额的检察官钱莎、方源等人旁听庭审后纷纷感叹。 此次庭审活动是仙桃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活动之一,通过开展身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激发自查自纠的内部动力,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明法纪、知行止、促整改,切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来源:仙桃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