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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1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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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湖南
【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属于特殊行业,下面列出参加招飞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身体条件,供对照参考:
1.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单眼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7的需戴眼镜矫正到C字表1.0。
4.近视不超过450度,远视不超过300度,散光不超过200度,两眼度数相差不超过250度。(本屈光度为散瞳验光度数)
5.佩戴角膜塑形镜的,参加体检前必须停戴1个月以上。
6.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患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7.不应有精神疾病、癫痫、痫样发作等及其病史;不应有原因不明或者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
8.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9.不应有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10.不应有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及其他类型病毒性肝炎。
11.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2.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 mmHg或高于等于140 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 mmHg或高于等于90 mmHg;心率不应低于50次/分或高于110次/分;不应有静息心电图异常。
13.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应有胆道系统结石及肠道疾病等。
14.不应有泌尿系统或生殖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5.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如:肺结核、气胸、胸外科手术史等。
16.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不应有病理性脾脏肿大。
17.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8.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9.不应有眩晕病史、影响功能的耳部疾病及严重的听力损失。
20.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疾病及嗅觉丧失。
【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基本情况说明】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招飞所在地区高考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未婚,男性,高考外语限英语;
2.年龄十六至二十周岁 (按招生当年的公历八月三十一日计算);
3.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背景调查和文化条件;
4. 符合高考选科要求,即传统招考模式地区要求为理工类、招考模式为“3+1+2”地区要求必选“物理+化学”、招考模式为“3+3”地区以院校公布的选考科目为准。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到所属学校报名,学校把报名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或南航属地招飞办)。
三、招飞选拔
1.南航属地招飞办组织报名学生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合格的学生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上注册并填报志愿;
3.组织面试合格的学生统一参加招飞体检;
4.组织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在系统中确认有效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背景调查申请;
5.对已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背景调查。
四、招飞录取
1.学生需参加本年度全国统一高考,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批录取,“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初检、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学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系统中已确认的有效志愿。
2.按照民航局划定的本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的招飞计划,从符合招飞条件的学生中,根据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总分及外语分数要求以飞行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3.录取后的学生根据南航计划,将分别送培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报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五、毕业去向
被录取为南航定向委培生的学生,在学校取得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照后,将分配到南航各基地从事飞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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