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6月10日17时更新)
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二、对5月4日(含)以来有上海市闵行区、浦东新区、静安区、松江区、黄浦区、徐汇区、虹口区和宝山区;5月18日(含)以来有辽宁省丹东市;5月30日(含)以来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5月31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南坪镇、崇善镇;6月1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月晴镇、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松山区玉龙街道、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6月2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6月3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新华街道、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城区街道;6月5日(含)以来有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怀柔区怀柔镇、丰台区长辛店街道、昌平区北七家镇和天通苑北街道、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劲松街道和东坝地区办事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和李桥镇、密云区十里堡镇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对上述区域以外的上海市来鄂返鄂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7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0天。管控区域调整后,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和时间随之调整。对我省划定管控区域以外的北京市来鄂返鄂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纳入7天社区健康监测。三、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湖北疾控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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