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土公字[202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仙地[2022]177号等五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活动由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年) 估价备案号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仙地[2022]177号 仙桃市西流河镇茭排村 54196.77 工业用地 50 4202122BA0107 4500 ≥1.0 ≥40% ≤15% 1124.38 40 450
仙地[2022]178号 仙桃市西流河镇茭排村 71348.60 工业用地 50 4202122BA0106 4500 ≥1.0 ≥40% ≤15% 1480.10 54 592
仙地[2022]183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阳光大道南侧 29638.33 工业用地 50 4213222BA0061 3000 ≥1.5 ≥40% ≤15% 614.88 22 246
仙地[2022]184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阳光大道南侧 18937.63 工业用地 50 4213222BA0062 3255 ≥1.5 ≥40% ≤15% 392.91 14 157
仙地[2022]185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阳光大道南侧 31459.56 工业用地 50 4202122BA0063 3000 ≥2.0 ≥40% ≤15% 652.64 24 261
拍卖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7日9时 拍卖截至时间 2022年11月7日15时
“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 3+X 仙地[2022]177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容积率≥1.0;仙地[2022]178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容积率≥1.0;仙地[2022]183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容积率≥1.5;仙地[2022]184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217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容积率≥1.5;仙地[2022]185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容积率≥2.0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CB/T12723-2013)和相关行业标准
其 他 条 件 见“附件”里规划条件通知书,按“标准地”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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