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明确可以申领社保补贴的四类人员为:
1.我市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了招工招干手续,现处于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即在上年度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50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不超过55周岁。
2.离校一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退捕渔民。
上述人员在缴纳当年度社会养老保险费后,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即可办理4050社保补贴。
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最低档的30%执行。实行“先缴费、后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