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仙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起,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管理措施
(一)日常时段
1.限行时间: 每日7:00时至22:00时。
2.限行区域及路段:
(1)中心城区东至何李路(含)、南至黄金大道、西至汉江路、北至沿河大道(含)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
(2)沔街大道(仙汉路至丝宝路);
(3)沔阳大道(三号路至何李路);
(4)仙桃大道(汉江路至丝宝路);
(5)干河路(复州大道至沔街大道);
(6)钱沟路(黄金大道至新城大道);
(7)前通路(黄金大道至新城大道);
(8)宏达路(黄金大道至纺织大道)。
3.限行车辆:农用车、拖拉机、中型以上货运车辆(其中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受限制)。
(二)高峰时段
1.限行时段:每日7:00时-8:30时,11:30时-12:30时,16:30时-18:30时。
2.限行路段:
(1)三号路(沔阳大道至青渔湖路);
(2)昌升路(黄金大道至仙桃大道);
(3)丝宝路(上林大道至沔街大道)。
3、限行车辆:农用车、拖拉机、中型以上货运车
二、其他规定
(一)军警货车、消防车、应急救援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不受限行限制;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进行作业时,不受限行限制。
(二)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在限行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对有效期不超过7天的临时通行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取得临时通行码的货车需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装载规定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及路段通行的,或未按通行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仙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