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要回外地登记的,现在仙桃就能登记,真是太方便了!”3月2日,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来自黄冈的张先生前来咨询结婚证登记的相关事宜,得到工作人员的回复后,他安了心。 虽然张先生和女友长期工作和生活在仙桃,但是,按以往规定,两人无法在我市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从今年3月1日起,根据省民政厅相关政策,我市居民结婚登记实行“全省通办”,张先生在仙桃工作生活已多年且办理了居住证,无须返回户籍地即可在仙桃直接办理婚姻登记。 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全省通办”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下一步,市婚姻登记处将提升婚姻登记专业化水平,依托各街道救助站点建立婚姻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婚恋、情感咨询、业务咨询等专业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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