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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剑拔弩张,去时握手言和。近日,仙桃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达两百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仙桃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将其开发的两栋住宅楼发包给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施工过程中,置业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双方协商以持股方式结算。2022年,双方又针对工程款及项目分红等问题签订了协议书,但置业公司未能按时支付相关款项。多次催讨未果后,建筑公司将置业公司诉至仙桃法院,请求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和分红款。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一般具有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特点,承办法官采取“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策略,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
起初,双方对工程款项意见分歧较大,拒绝协商调解,气氛一度剑拔弩张。承办法官随即转变调解思路,“背对背”逐一沟通。调解可以降低诉讼成本、高效解决纠纷,让涉案资金快速回笼,有效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难题。 调解可以有效维护企业商誉和信用,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和健康发展。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转变。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商定调解协议内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置业公司于调解书生效次日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100万元、分红款120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置业公司承担。”调解书送达当日,置业公司即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100万元,分红款120万元也已按调解书规定履行完毕。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部分转账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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