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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检察现代化背景下“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让轻罪“不起诉”案件办理更加公正透明规范。近日,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龙珊珊主持的黄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拟作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顺利举行。本次听证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值班律师及拟被不起诉人参加,通过本次公开听证,帮助涉案的在校大学生黄某某重新“扬帆起航”,按下人生“重启键”。
2021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受朋友陈某某的邀约,在仙桃市某电竞酒店,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陈某某等人使用,且黄某某在明知陈某某等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还为陈某某等人提供手机支付密码、刷脸验证等支付结算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公安机关以黄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黄某某系在读的某大学大二学生,随即向侦查机关了解相关情况,调取了黄某某在读的学生信息等资料,并依法对黄某某进行了讯问。在讯问环节,黄某某对自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考虑到黄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为更好的挽救涉罪的大学生,不让黄某某因为刑事犯罪而影响了自己的学业和前程,承办检察官主动与黄某某及其父母联系,听取了黄某某及其父母的意见,后黄某某的父母提出愿意替黄某某退赃,恳请检察机关能够给黄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承办检察官根据黄某某上述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退赃情况,依法启动听证程序。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案件定性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与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听取了案件情况后,受邀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面对面交流,并结合案情进行提问,积极讨论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参会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兼顾了情理,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对自己犯下的过错深感悔恨和愧疚,我今后一定以此为戒,遵纪守法、好好学习,继续完成学业,将来用我所学回馈社会!”拟被不起诉人黄某某激动地说。在听证会的最后,龙珊珊代理检察长作为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本着对涉罪大学生惩罚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对黄某某的犯罪行为及犯罪原因进行了剖析和教育,同时希望黄某某能够吸取昨日的教训,感受司法今日的善意,走好未来人生的每一步。 近年来,仙桃市检察院积极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履职,按照最高检“能听证、尽听证”的要求,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同时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办案模式,把“不起诉”与公开听证、集中训诫、公益服务、检察意见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轻罪治理体系。
来源:仙桃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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