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农用地作其他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损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侵害了农民权益和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庭审现场,检察官武蓉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案件启示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现场进行普法教育。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保护好耕地和生态环境,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自觉遵纪守法!”被告人周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作出有罪判决。
近年来,市检察院树牢“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行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职责,积极为守住耕地红线、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丰富现场庭审等普法方式,强化公益诉讼履职和溯源治理,努力营造人人保护耕地,人人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