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19494|回复: 1

仙桃市游泳协会下沉社区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4-2 14: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仙桃市游泳协会下沉社区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防溺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传华  
副组长:王铈伟等副会长
成  员:各救援分队队长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社区老百姓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社区老百姓防溺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区老百姓防溺水的安全和稳定。
  2、 应急工作小组
  宣传教育组
  职责:负责社区老百姓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现场救护组
  职责:依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事故调查组
  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社区老百姓防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善后处置组
  职责:负责社区老百姓防溺水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家庭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者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片等媒体开展社区老百姓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和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区老百姓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2)通过办防溺水专栏,出防溺水板报,张贴防溺水图片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社区老百姓的自我保护能力。
  (3)向家长发放“关爱生命,预防溺水——致社会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让社区老百姓明确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提高社区老百姓的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社区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督促检查。社区老百姓决不允许随便游泳。确保社区老百姓平常日常期间的安全。
  (2)社区应积极联系周边水域管理部门,排除水域周边安全隐患,在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社区老百姓养成良好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3)社区周边水域事故多发地点,社区安排专人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发现存在隐患的水域,巡查人员应报告协会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如发现有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周边戏水的社区老百姓,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社区老百姓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社区老百姓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协会报告。
  (5)让家长与协会密切配合,加强社区老百姓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社区老百姓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社区老百姓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队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电话:13607223319     陈会长电话:
  2、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社区老百姓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协会将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
  4、做好溺水社区老百姓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仙桃市游泳协会
                                                                                                         2022年9月16日
发表于 2024-4-26 17: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