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数据分析,4 月 28 日 23 时我省开始受到第十二轮沙尘影响,29日,沙尘影响范围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大部分城市存在PM10超标导致轻度至中度污染,5月1日沙尘天气结束。
我市自4月29日07时开始受到沙尘天气影响,PM10浓度持续上升,全天预计存在轻度污染风险,4月30日可能存在风向转变带来的污染回流影响,5月1日后环境空气质量将有所改善。针对此次沙尘天气过程,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已要求涉扬尘污染防治相关部门如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城投等落实建筑工地及道路、水利、绿化施工扬尘管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尤其涉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绿化、外墙喷涂粉刷、道路沥青铺设和划线等)务必保证按要求作业,雾炮及场界喷雾设施开启;安排专人对工地周边进行清扫保洁、湿法降尘,严禁车辆带泥、带尘、带灰上路行驶,禁止“跑冒滴漏”渣土车上路行驶;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冲洗保洁力度,不间断对重点路段进行作业,对有明显积尘和泥土路段进行针对性、多频次保洁,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也将安排雾炮车加大降尘作业力度,减少沙尘天气影响。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市民避免不必要的露天集会和室外体育活动;尽量减少外出,老人、儿童及患有呼吸道过敏性疾病的人群避免到室外活动;人员外出时可佩戴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外出归来应清洗面部和鼻腔;做好防风防沙准备,及时关闭门窗,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把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风沙影响的室外物品。
据悉,本轮沙尘天气是今年以来影响我国的第12次沙尘天气过程。根据中央气象台4月28日06时发布的沙尘暴预警信息,受冷空气大风影响,4月28日08时至29日08时,新疆南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北部和东部、宁夏、陕西、四川盆地北部、山西、河北西部、河南、山东中西部、湖北、湖南北部、安徽北部、江苏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天气,其中,内蒙古西南部、甘肃东北部、宁夏中北部、陕西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沙尘暴,局地有强沙尘暴。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