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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将于5月15日结束
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哦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3年湖北省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怎么申报?怎么扶持?一起来看!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二)毕业5年内(2018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三)毕业5年内(2018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本扶持资金与“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也不再重复享受。(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二)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三)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前(含2022年8月31日)。(四)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五)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六)自申报之日起至2023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八)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6.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一)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照(白底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的个人登记照。(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1.劳动合同。公司与3名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全职不做硬性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1)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2)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3)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二)项目审查(3月15日至7月25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6月7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月23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陆“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7月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陆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2:2:1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A类—E类,共5类)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7月15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在所有项目网上推荐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25日前报省人社厅。(三)省级核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四)省级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通过省级核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万元资助。(五)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一)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省人社厅联系人:王苇杭
电话:027-87811208、027-86653290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