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参保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医保服务大厅;
(ニ)初审。医保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受理申报所需材料并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进行台账登记,同时将费用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结算;
(三)复审。审核结算完毕及时将所需材料原件、财务拨付汇总表、患者银行信息统计表整理后报分管负责人复核;
(四)拔付。分管负责人复核后,将费用结算拨付单交财务科,按规定拨付到参保患者银行卡(账)。
(五)到账查询。财务在支付完成后,支付成功人员根据参保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短信告知收款人。如发生退款将电话联系参保人员,重新核对收款帐号信息。
到帐查询电话:0728-3266830
所需资料如下:
住院(含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
1.住院费用发票(含电子发票)原件;
2.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急诊抢救提供急诊抢救证明或病危通知书)原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3.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4.参保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参保患者银行卡(账)号复印件(患者须尽量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者本人在银行开设的一类账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如果开户人非患者本人的,还需提供账号开户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6.新生儿报账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父母一方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门诊(特慢病)零星医保费用报销需提供
(一)特殊疾病
1.参保患者定点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含电子发票)原件;
2.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原件;
3.处方复印件;
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参保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参保患者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二)慢性病
1.发票(含电子发票)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参保患者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来源:仙桃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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