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高新区启动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于2021年编制完成,该控规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当前,市城市资源运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将控规中E-04部分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仙桃高新区启动区建设规划》E-04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5日起至2023年7月4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寄地址:仙桃大道中段9号,信封上请注明“控规调整意见反馈”;或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5235375@qq.com;联系电话:0728-3319010。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地块位于新城大道以北、汉宜铁路以东,调整面积14152平方米(22亩)。
二、拟调整内容
将E-04部分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三、控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技术规定和原控规对于道路控制红线的管控要求,地块北侧新城大道的道路宽度为30m,控制红线为66m,建筑退界16m;西侧沿铁路道路宽度8m,控制红线24m,退界4m。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