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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在胡场镇某村鱼池旁, 一场特别的强制执行拉开序幕。
田某作为两起渔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常年经营养殖渔业生意,却拒不履行欠付的鱼池租赁金,两案执行标的额累计达13万元。“再等等,我这鱼刚投产……”“再等等,等我收回卖鱼款……”执行干警多次责令被执行人田某履行还款义务,但其总是拖延执行。为此,仙桃法院执行法官别华霞决定抓牢时机,对涉案鱼池中刚刚长大的成鱼进行强制捕捞、变卖。
考虑到鱼池面积较大,双方矛盾尖锐,别华霞多次实地走访,与被执行人田某沟通,向其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最终田某答应配合执行工作。其后,别华霞详细了解鱼池中成鱼生长情况及售卖市场价格,协调相关部门,对捕捞、收购、定价等环节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确保执行活动顺利开展。
“嘿!哈!”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在执行现场回响,执行干警有序维护现场秩序,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同村村民到场监督。10余名工人连续撒网、拉网、收鱼、称重等,来回捕捞,确保鱼池的“漏网成鱼”应捞尽捞。 在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和确认下,现场共打捞出各类成鱼共计1.5万余斤,变卖所得价款9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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