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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7月26日上午,仙桃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沙湖镇五湖渔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杜某某、冯某某、赵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该案由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担任审判长,与环资审判团队法官许凡、周涛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五湖渔场职工及周边群众40余人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19日,被告人杜某某、冯某某、赵某某到五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刺网捕鱼,后被仙桃市渔政执法支队当场抓获,起获渔获物 65.8 公斤。仙桃市检察院向仙桃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使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我们真诚认罪悔罪,并诚恳向社会公众道歉,将自愿购买50000尾鱼苗进行生态修复赔偿。”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当庭悔过。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仙桃法院干警组织旁听群众参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展板,就长江禁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典型案例进行法治宣讲。
随后,仙桃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支队、五湖渔场等单位在南五湖渡口码头对杜某某、冯某某、赵某某三被告人自愿购买的50000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促进水生资源修复,维护长江水域生态平衡。
仙桃法院将持续探索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府院联动,凝聚治理合力,让“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更加有力的司法力量。
五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农业部批准建立的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长江支流,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该保护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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