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现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带走!”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朱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后,执行干警连忙赶往沙湖镇某街道,将正准备出门的宋某逮了个正着。
在听到拘留决定后,宋某立即吵闹起来,面对欲上前将其控制的执行干警,一手推开后,直接躺倒在地,言辞激烈,态度嚣张。执行法官傅华反复劝阻其行为,并向其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但宋某仍拒绝履行并吵嚷道“你们凭什么要执行我,我凭什么要去法院!”
当即,执行干警启动防突预案,沙湖派出所民警全程配合执行。在执行局副局长王晟的组织下,一列干警疏散其家属和周围群众,缓和现场冲突氛围。另一列干警迅速将宋某控制,再次告知其执行措施的合法性,向其释明负有履行的执行义务,后顺利对宋某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至仙桃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