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房却不能单独电表开户,用的是开发商提供的临时电,每个月都由物业收取,实在是不方便。”“如果开发商欠费,我们整个小区都会停电。”“电量和电费都由物业说了算,我们心里也没底。”近日,御湖世家小区三期多位业主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他们所在的楼栋收房已超半年,不少业主已经入住或者正在装修,但迟迟不能到供电部门开户。目前电费由物业代为收取,他们曾多次向小区开发商——仙桃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和地产)、物业服务方——湖北安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御湖世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安邦物业)了解正式电表的开户进度,但一直没有得到准确答复。
那么,业主们的描述是否属实?该小区三期楼栋不能独立进行电表开户的原因何在?小区开发商、物业以及供电部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积极解决此事?“正式”电究竟何时能开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多番探访。
御湖世家小区
5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沔街大道与宏达路交汇处的御湖世家小区,采访到了多位三期业主。
“我们是去年5月中旬通知收房的,当时确实也注意到了电表开户的问题。但房产销售和物业都说是暂时的,正式电表很快会下来。”12号楼业主张先生后悔不迭地说,“当时儿子要结婚需要婚房,我就没想那么多,赶紧装修了。哪知道都过了一年还是这样。”
“用电交费是天经地义,但不该交给物业。”10号楼业主钟女士对此存在诸多疑问,“物业记录的用电度数是否精准?价格是否合规?这种收费行为是否合理?我们无从知晓。”她认为,居民用电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由供电部门收取。
“我看网上说,我们用的这种电其实是开发商施工用的‘临时电’,也称‘转供电’,它比居民用电价格更高。”15号楼业主郑先生担心地说,“开发商供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肯定不如供电部门。一旦开发商欠费,整个三期都会断电。后期会不会涨价更不清楚,不解决正式电表,麻烦只会越来越多。”
采访中,不少业主坦陈了自己的顾虑和想法,多数人表示,买房就是为了实现安居,一时的不便可以克服,最让人担心的是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形成恶性循环。
为了进一步了解电费收取详情,记者来到安邦物业,采访到了物业经理张溪。
“这一局面我们也不情愿看到,但在用电这件事上,物业和业主一样被动。”张溪告诉记者,该小区三期共有6栋,其中3A、10、12、15号楼为去年5月15日交付使用,而5、6号楼还未发正式交房通知,但因为不少业主着急入住,开发商便同意物业为有需要的业主提前办理了收房手续。他承认,三期的6栋楼确实还未实现电表分户,此前电费由供电部门向信和地产收取。而该小区一、二期已实现电表分户。
对于由物业收取电费一事,张溪表示纯属无奈。
“开发商不交电费,小区面临停电,所以我们不得不出面协调。”她向记者出示了自己手机上拍下的一张市供电公司发给信和地产的停电催费通知书,上面显示信和地产2月应缴电费119187.00元,但直至3月13日仍未缴纳,因此计划于3月28日上午10时起停止供电,催促其及时缴清欠费。落款日期为3月21日。
“开发商那边说谁用电,谁缴费。”张溪无奈地说,涉及大几百户家庭的日常生活,一旦停电必然引发不稳定因素,所以物业只能“被迫上岗”,揽下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的责任,同时向业主收取电费。
她介绍,安邦物业于今年2月开始介入电费收取,按照0.57元/度的标准。针对2月以前的既往电费,则是选择用电量较少的4月实际电费作为基数,按照业主收房时长进行粗略估计收取。“也会有业主说自己只住了几天,或者没住那么长时间,我们就以业主说的时间为准。”张溪解释说,“供电部门实行的是阶梯电价,但物业是按照接近最低一档的基础电价进行收取的,自行承担了阶梯电价上涨部分,也就是说每个月都有亏损。”
记者查看网上国网APP显示的湖北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可知,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元,第二档和第三档电价分别是每千瓦时0.608元和0.858元。
提及正式电表的问题梗阻和解决时间,张溪表示物业只是服务方,解决此事的关键在于信和地产。她说,据她侧面打听到的情况,独立电表开户工作正在推进之中,预计7月底能落实,但能否如期兑现自己也不清楚。
为了了解确切的进展情况,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信和地产一位刘姓负责人。
说明意图后,该负责人以电话中无法核实记者真实身份为由拒绝采访。记者随即提出可携带记者证和工作证明当面采访,并询问其办公地址和时间,其表示自己不常在仙桃,亦不肯告知其他在仙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记者随后采访了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出现电表未能独立开户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开发商还未建设好相关电力设施设备,二是开发商还未携带相关资料向供电部门申请移交产权。该负责人解释说,在产权未移交的情况下,小区电力设施属于开发商,供电部门也只对开发商收取电费,与业主并未构成实质上的服务关系。截至目前,信和地产未向供电部门提交三期产权移交的相关申请资料。
“当务之急,需要开发商尽快建好电力设施,并携带相关资料申请产权移交。”该负责人说。
此外,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得知,商品房交付必须满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具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基础生活设施等条件,其中《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款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也就是说,御湖世家小区三期交房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记者发稿,信和地产仍未对相关问题给予回复。
来源:仙桃周刊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