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推动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近日,仙桃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前往本市某医院,对前期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
今年5月份,有“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反映,称本市某医院挂号、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未设置军人军属优先标识。
收到该线索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前往涉案医院进行调查,发现该医院属公立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窗口规范设置“军人”“退役军人”及“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优待对象的优先服务标识,可能导致涉军优抚对象不知或不能享受相应的优待,不利于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同月,市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落实对涉军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对涉案的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迅速在挂号、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张贴、悬挂军人军属优先标识,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教育,确保军人军属就医绿色通道畅通,保障军人正当权益。
同时相关行政单位还以检察建议监督为契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重点围绕在医疗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对军人军属等优待对象实行优先挂号、优先诊治、优先交费、优先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治疗等“五优先”服务进行检查,并提醒各医疗机构要安排门诊导诊人员全程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看病就医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为一些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提供“一条龙”就诊服务。
“回头看”活动结束后,市检察院还与市卫健委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座谈,就医疗机构如何更好地为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等进行深入交流。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全市医疗机构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小标识关系着拥军大情怀。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按照“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检察职能,着眼于百姓的“身边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地位及其他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
给予军人军属优先优待
让尊崇可知可见可感
真切体会来自全社会的关心关爱
有利于提高军人军属的幸福感获得感
为这样举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