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城市供水、城镇供气、城镇污水等特许经营领域违规违纪行为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管,强化群防群治,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8--3332957 0728--3332988
来访(信)地点: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仙桃大道中段20号),邮政编码:433000
二、受理范围
(一)城市供水、供气企业服务方面
1.供水、供气企业在报装、通水、通气、维修等服务过程中存在服务不及时、态度差,人为设置门槛,要求指定购买供水、供气相关的设施设备,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供水、供气企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作风不严不实,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供水、供气企业以管理、欠缴费等为名,违法违规停供生产、生活用水、用气的行为;
4.供水、供气企业未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质、气质、水压、气压等标准供水、供气,影响老百姓用水、用气安全和用水、用气体验的行为;
5.供气企业涉嫌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燃气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6.在居民楼、厂房等不具备储存燃气的场所存在违规存储燃气(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二)城镇污水企业服务方面
1.污水处理企业未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随意倾倒污泥、将未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等违反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的行为;
2.污水处理企业擅自停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行为;
3.污水处理企业相关人员在管网、设备维护维修、设备采购等工程项目中,收取回扣、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监管部门监管服务方面
城市供水、供气,城镇污水监管部门的公职人员在监管服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承揽工程、不担当、不作为等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时间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止。
四、举报要求
线索提供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提供线索,请在反映情况时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我们将严格保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并视情节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