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河面有大量的漂浮物,还混杂着树枝和各种生活垃圾,如果不及时进行清理,会导致河道水流速度减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也会对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危害。”看着如今清澈的河水,“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检察官说道。
近日,仙桃市检察院联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市内电排河、通顺河河面清漂物以及渡槽闸、夏市闸等闸口附近垃圾堆积的整改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 2023年7月,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交的线索,称我市电排河、通顺河河面存在大量清漂物以及通顺河渡槽闸、夏市闸等闸口附近垃圾堆积。获悉线索后,市检察院随即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考虑到电排河、通顺河流经我市多个乡镇,清漂物及河面垃圾清理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市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河道清漂物清理,恢复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随即动员电排河、通顺河沿线乡镇行动起来,对辖区内河道及闸站前后进行巡查,清除河道及闸站前后各类阻水物、打捞有害水生植物,确保管辖内水域干净,水路通畅。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机械594台套,投入人力7000余人次,打捞水草等漂浮物3万余方,清理迷魂阵拦河网7处,地笼300个,疏挖河道65公里。 此外,相关行政单位还以检察建议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印发了《关于加强河湖漂浮物清理的通知》,督促各镇(街道、场、区)建立健全水面漂浮垃圾常态化清理和重要闸口拦漂清漂处置机制,持续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保护,推动河湖问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还提请市总河湖长发出了《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的命令》,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及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河湖长巡查履职与职能部门监管履职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目前,清漂物清理工作已初步完成,水环境生态得到有效改善,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规定,督促各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在“回头看”时向检察官说道。 河湖清漂工作直接关系着水环境安全,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通过联合巡河、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等方式,实现问题动态管理、线索及时处置、案件高效办理,推动河湖保护治理长管长效,以“检察蓝”守护“河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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