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公告
编号:仙资建执闲调〔2024〕18号
翔球实业仙桃有限公司:
经我局核查,你公司取得的位于仙桃市沙嘴办事处仙南大道以南、杨岗村搬迁小区以北、叶王路以西的地块(面积37548.19平方米,合同编号:鄂XT-2011-0137),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之前。现因你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按期开发建设与利用,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发出《闲置土地调査通知书》(仙资建执闲调〔2024〕18号),因无法通过你公司地址和联系调查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书面报送至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视为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春华 王立新
电 话:15926083828 13469706638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