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 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并回答记者提问
● 发布人 吴先举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胡光前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倩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向先梅 市检察院检察委会专职委员
摄影 邓娟 近年来,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聚焦办事“难点”,打通数据“堵点”,找准创新“支点”,精心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护企、安企、便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厚植为民情怀,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我们坚持问需于企、问症于企、问计于企,对全市1228家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挂牌管理,为企业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86个。去年,我局积极开展“临时住址数字化管理”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解决外地务工人员办证难、企业用工难问题,受到省营商办通报表扬。此外,我们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和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推进“免交证、办成事”“一业一证”“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改革,变“分头跑”为“跑一次”。今年以来,共办理新生儿落户、新能源汽车牌照“一事联办”近2000个,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一业一证”业务15个;办理户籍业务“跨省通办”400余人次、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办”775次、临时身份证“省内通办”267人,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构建亲清关系,打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完善警企联动机制,做优“3271110企业专线”,聘请专职测评员每月回访企业负责人和“两代表一委员”,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收集意见建议。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解读“面对面”、警企恳谈会、在线访谈等互动活动23次,共下发问题整改清单5期。组建企业服务宣讲团,由企业“点单”,按需定制安全生产、反诈防骗、禁毒拒赌、文明出行等“礼包”,精准“派送”到企业、进车间。今年以来,共开展入企宣讲16场,发放各类宣传单6800余份。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审慎使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交通违法行为,推行“首违警告”“公益减罚”等措施,为企业提供守法度、讲尺度、有温度的执法服务。 三、严惩违法犯罪,打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开展涉企重复警情清理,定期分析企业周边发案情况,加强企业周边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建设,有针对性实施“三圈三见”巡防和集中清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净化企业周边环境。今年以来,在企业周边施划交通标线1300平方米、停车位320个,增设、更新各类标志标牌、震荡标线、减速带和爆闪灯100余处(个)。强化涉企风险排查,在重点企业、在建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增设警务室,全面排查化解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等方面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516起。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雷火”“夏季行动”等为抓手,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破获涉企案件45起,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着眼“制度化”,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对涉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进行立改废释,从源头避免行政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共审核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及时跟踪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向省司法厅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二、着眼“精准化”,发挥法治监督利剑作用。立足司法行政部门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执法监督三项法治监督职能。强化法治督察专项监督,开展涉企法治督察3次。强化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9件。强化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办理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案件33件。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将“探索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项目进行申报,目前正有条不紊开展建设。
三、着眼“均等化”,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功调解涉企矛盾纠纷52件。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办理涉企公证70件。先后为10家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减免公证费用6万元。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深度合作,采取“金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贷款逾期问题。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实践,营造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氛围,组织普法宣传活动85场次。 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准指导下,以降本增效为目标,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链条发力、多举措护航,为仙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仙桃篇章贡献法院力量。我院连续3年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单位,连续3年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单位,并就规范执行、破产审判、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等工作在全省法院作交流发言。
一、强诉前解纷,助企减负。一是深入推进诉前鉴定。制定《关于加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的工作办法》等制度,将司法鉴定纳入审判监管,将诉前调解成功案件纳入法官干警办案量进行考核。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诉前鉴定372件,调解成功173件,该机制先后入选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名单、省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十佳精品改革案例。二是积极拓展“法院+”格局。联合市工商联签署《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市非织造布产业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揭牌运行“法院+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调解工作站。高效运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劳动纠纷69件,该类案件同比下降24.1%。三是持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升级智能化产品、搭建数字化纠纷解决系统,线上开展涉企纠纷调处,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1-8月,我院涉企案件同比下降13.99%。
二、强诉中服务,助企提效。一是抓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争取市政府支持,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在我市综治中心揭牌运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定期召开府院联动协商座谈会,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在《通知》印发后达到10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到70.97%,同比上升44.3%。二是抓实案件审理。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修订完善案件分配办法,做好做实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持续擦亮破产审判品牌,富迪公司、卫祥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顺利通过中盟服饰、琪美医疗债权分配方案。三是抓实释法答疑。坚持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齐头并进,在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以案说法专栏,联合市电视台制作播放《以案说法》30期,开展送法进企业24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18次。
三、强诉后执行,助企纾困。一是“督促+评估”同步。制作送达《执行风险提示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大力推进“执前督促+和解”模式,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315件。二是“强制+善意”并举。常态开展“荆楚雷霆2024”集中强制执行活动,深入推进“信用惩戒预警和修复机制”“预通知”“预惩戒”等机制,努力推动“两难”变“双赢”。三是“法院+金融”联合。在汉江辖区率先推行“预查废”+“执前评估”模式,与金融机构定期会商,合力推进金融机构不良债务快速化解。1-8月,我院共执结案件4698件,执行到位金额5.22亿元。 今年以来,我院锚定“奋进新千亿、建设示范区”目标,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抓手和有力载体,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有效以法治之力服务企业发展,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一体履职,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663件。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和经济评估机制,扎实推动涉市场主体案件风险研判全覆盖,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护企发展氛围。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法律监督贯穿于办案全流程,围绕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1+N”专项活动措施。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专项法律监督,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人,变更强制措施4人。对涉企案件开展“挂案”清理7件。持续加强涉企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1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坚持跟进监督、跟踪问效,依法开展涉企行政监督,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份。依法开展涉企公益诉讼监督,着力以监督促治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今年以来,共立办99件涉企公益诉讼案件。
三、增强服务能力,着力提供优质法治保障。以“益企同行”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品牌创建为依托,为企业发展提供对接式司法保障,对口式检察服务,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检察机关“履职清单”,提升检察服务的精准性、实效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劳动争议化解等企业关注问题,检察官深入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120余次,开展专题法治宣讲8次。联合市工商联在湖北万里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举办“益企同行”检察服务站揭牌仪式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座谈会,听取青年企业家意见建议,积极为民企提供检察服务。高效落实院领导包联企业制度,检察长每月带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已为企业人员授课3次。
大家关心的问题还有哪些 我注意到去年市公安局开展了“临时住址数字化管理”先行区创建工作,那么今年公安在政务服务上有哪些创新举措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吴先举:在政务服务创新举措方面,今年,市公安局在“无人智慧警局”建设的基础上,推出社区警务室政务服务“延伸办”改革项目,将服务触角同步延伸至全市各村组、社区和企业,推动户政、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业务全程网上办、就近自助办、下沉基层“延伸办”,努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公安政务服务“便利店”。如群众经常会问到的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在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只需上传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全程网办”。 同时,我们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服务我市“一块布、一条鱼、一粒米”等产业集群,在张沟镇先锋村、彭场镇大岭村、毛嘴镇古堤村设置3个一类乡镇政务服务警务室,配备“三合一”全警通自助办证设备,依托“线上自助办、线下协助办”双轨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港澳通行证签注,居民身份证补换证、违章罚款处理等90余项服务。 以市民之家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点,在人口较集中的沙嘴办事处刘口社区、龙华山办事处和合社区设置2个城区一类政务服务警务室,实现辖区群众不出社区即可办理各类涉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等业务。其它乡镇和城区的二类政务服务警务室,可提供网上导办、现场咨询、“延伸代办”、上门送件等特色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进一步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请问市司法局做了哪些工作?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光前:2023年至今,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利企惠民,聚焦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概括来说,就是“以三全促四化”。“三全”:一是机构全提升,建成260㎡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且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二是服务全覆盖,全市镇办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三是供给全链条,分批次推出一系列企业专项法律服务产品,“线上”“线下”提供全程服务。“四化”:一是着眼“高效化”,建立6个特色工作站,打造“15 分钟法律服务圈”。二是突出“常态化”,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活动。三是紧盯“规范化”,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服务活动。四是着力“智能化”,稳步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说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市法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入选2024年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点,请问市法院关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了哪些工作?现在有什么进展?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今年以来,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扎实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努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水平。1-8月,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8件,同比下降20.45%,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到70.97%,同比提升44.3%。 一是突出府院联动,大力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联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明确7类案件的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并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文书自觉履行情况等指标纳入全市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全市营商环境评价考核。《通知》印发以来,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都达到了100%。今年7月,我院争取市委依法治市办支持,全市通报1-7月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 二是突出多元解纷,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认真落实与市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府院联动协商座谈会,建立执法司法难题会商机制。在市综治中心揭牌运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积极促推行政机关“一把手”全流程参与案件争议化解。联合市司法局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并积极为行政复议案件提出法律意见。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努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发司法建议2份,回复率100%。制定《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全方位规范指引行政案件办理。扎实做好判前、判后答疑释法工作,常态开展送法进机关、府院同堂培训等活动,有效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我们经常提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请问市检察院在完善护企履职保障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向先梅:近年来,我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保驾护航,在完善护企履职保障上深度着力:一是法治宣讲进企业,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司法诉求,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检察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120余次,检察长带头授课3次,开展专题法治宣讲8次。二是深化服务强履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办理全流程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分流转办、统一标注登记、专门台账管理、重点监督办案,切实实现涉企案件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涉企案件“应听证,尽听证”机制,今年以来,对113件涉企案件开展公开听证,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强化跟踪常回访,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回访机制,持续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发现企业存在监管缺位、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采取制发检察建议、常态跟踪回访等方式强化溯源治理,有效避免案件一办了之,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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