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察机关监督后,我局立即清理了河道地笼网等非法捕捞工具,切实做好全市天然水‘四清四无’工作,全力守护水域生态。”近日,仙桃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前期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向检察官说道。
今年8月,有“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市检察院反映,我市张沟镇通州河水域内有大量非法捕鱼的“迷魂阵”、地笼网,严重影响了水域生态。获取线索后,市检察院立即前往现场走访勘验、核实情况,并保存相关证据。经查明,该水域内存在非法设置捕鱼网具且数量众多,损害了社会公益,还可能导致水体环境污染,威胁行洪安全。随后,市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人员从通州河彭场入口起,到通州河郭河止,沿通州河进行逐一排查,积极主动联合乡镇农业办对辖区内通州河、东荆河、电排河等河道的“迷魂阵”、地笼网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58部地笼网,3部小“迷魂阵”。 为加强源头治理,执法单位还利用宣传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播放宣传,同时在渔村、码头等人员集中处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100多张,悬挂防止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的横幅20多幅。
此外,相关部门还组织全市下属机关落实“四清四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除非法网具的集中整顿。针对汉江、五湖保护区等禁捕水域,组织安排巡护人员开展多次清网行动,共清理销毁三无船只18艘,非法网具58部,电捕鱼设备11套,违规钓具352根,切实维护了重点水域禁捕秩序。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压实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动“清网行动”向常态化、日常化、地毯化过渡,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检察力量守好河湖治理大门,助推清网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仙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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