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餐饮业公示使用原材料、
制作过程和食品添加剂减量倡议书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卫生,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仙桃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联合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核准经营范围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上岗。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及相关知识培训。
3、在经营场所显眼处公示菜肴使用的原材料、加工制作过程,让人民群众能明明白白消费。
4、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制作菜肴尽量做到减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少油、少盐、少糖,保证营养均衡、饮食健康。
5、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有效防制鼠、虫害和避免交叉污染。
6、采购、贮存、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材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安全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7、使用食品级加工用具、容器及包装材料;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流程,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和盛装容器。
8、在经营中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和“禁食野味”宣传引导活动,践行“制止餐饮浪费”,做到“文明用餐、反对浪费”。
9、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流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职责。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仙桃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