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仙地[2025]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活动由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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