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仙桃汪金涛个体诊所等诊所医保
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定点诊所和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考核方案》的通知(仙医保服〔2024〕18号)文件要求,仙桃市医保服务中心组织专班于2024年12月对仙桃汪金涛个体诊所、仙桃好药师远康中医诊所予以现场综合检查。检查中发现仙桃汪金涛个体诊所停业搬迁未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仙桃好药师远康中医诊所超过6个月未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依据《仙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年网签版诊所协议)第64条规定: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甲方报告;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超过6个月不能正常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上述规定,现对上述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且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仙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
来源/仙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