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贪欲迷失心智,最终陷入犯罪深渊,我愧对组织的信任和培养……”5月30日上午,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付某某受贿一案。
仙桃市委各部门、市直单位、各镇(街道、场、区)等15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该案由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崔兆伟担任审判长,与一级法官冯芳、四级法官林霞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至2017年,被告人付某某利用担任仙桃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以及仙桃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40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付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对案件的相关意见。被告人付某某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深刻反省了自身错误。
“本次旁听让我感触深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筑牢信仰根基,涵养清廉之风,紧绷纪律之弦。始终做到立正身、做正事、走正道。”
“身边人身边事给我们的警醒是深刻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案为鉴,增强底线思维,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警示教育更加深刻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庄严,也对滥用权力、逾越党纪国法的严重后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案为鉴,可知敬畏。仙桃法院将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用“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守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