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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上调为1000元/人!仙桃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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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关于规范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现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进行调整与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提高产前检查待遇标准。全市职工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个孕周期内)待遇标准由上限300元/人统一上调为上限1000元/人,据实结算。
2.规范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以参保女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参保女职工本人,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财政供养人员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3.取消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参保男职工在配偶生产期间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但不享受护理假津贴。
二 、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三 、工作要求
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关系到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对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待遇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积极主动向广大参保单位和定点医药机构宣传解读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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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医保

发表于 前天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取消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的合法性需要结合具体地区的政策及劳动合同约定来判断。以下是关键分析:

1. 政策依据
广东省:2015年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明确取消了男职工看护假假期津贴,规定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但津贴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标准支付,而非生育保险基金承担1。

湖北省:2025年湖北十堰、咸宁等地的政策仍允许男职工申领护理假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若单位未发放可投诉维权2910。

苏州工业园区:2025年政策规定,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按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均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保基金支付4。

2. 合法性分析
若地方政策取消津贴:如广东省明确取消津贴,仅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则合法1。

若地方政策仍保留津贴:如湖北、苏州等地,单位拒绝发放可能违法,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社保部门投诉249。

劳动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了护理假津贴,单位单方面取消可能构成违约,职工可主张权益357。

3. 维权途径
协商:先与单位沟通,要求按政策或合同执行。

投诉:向当地人社局或社保经办机构反映。

仲裁/诉讼: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起诉357。

结论
是否合法取决于地方政策及劳动合同:

合法:如广东等已取消津贴的地区。

可能违法:如湖北、苏州等仍保留津贴的地区,或合同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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