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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相识不到一个月闪婚又闪离,15万彩礼该退多少?仙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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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因缘分双方相知相恋

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然而当婚姻被不断滋生的矛盾填满

他们又该如何抉择

......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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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性格不合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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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古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2月14日两人登记结婚。2月17日,古某向刘某支付彩礼150000元,双方开始共同生活。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3月4日,双方争吵过后,刘某离家外出未再返回。古某遂诉至仙桃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刘某返还全部彩礼。

PART.02


耐心调解释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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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离婚!天天吵,吵了就跑,谁能受得了!

吵架难道都是我一个人的错吗?真是后悔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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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离就行,彩礼记得一分不少还我。

凭什么?明明是你提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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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后,秉持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优先原则,承办法官肖竹青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认真听取陈述及意见,经了解,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彩礼返还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妥善化解矛盾,肖竹青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从“情、理、法”多角度同双方进行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PART.03


返还彩礼化心结


“小古,你和小刘已经登记结婚了,而且你们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期间必然会有一些花销,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彩礼也不现实。”

“小刘,根据你们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你确实需要返还一定数额的彩礼。”

经肖竹青耐心释法说理,详细讲解“彩礼新规”的相关规定,古某与刘某态度逐渐软化,彼此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返还古某120000元彩礼。该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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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彩礼应是祝福而非负担,广大青年应当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把家庭的幸福摆在首位,理性对待彩礼,才能更好地维护婚姻的幸福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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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昨天 0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云南
什么鸡这么贵一个月三万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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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个月三万这生意划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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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典型的婚诈,2月17号给钱后才共同生活,且常因家庭琐事天天吵,吵了就跑,3月4跑了就不回了,2月28天,满打满算14天,还不算天天吵天天跑,更搞笑女方说凭什么,明明你提的离婚,还不想还彩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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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黄金有价,爱情无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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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钱恰恰是最靠不住的
两人能够闪婚,一定经历过一见倾心,怦然心动。
这都不是3万块钱能买来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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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打着结婚的幌子,
两个进行皮肉生意的买卖,
一个月三万块,
平均一天一千块钱,
市场就这个行情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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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9527_35 发表于 2025-8-21 11:23
打着结婚的幌子,
两个进行皮肉生意的买卖,
一个月三万块,

明显赚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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