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垃圾短信、骚扰电话、
诈骗来电让人不堪其扰
背后多是个人信息泄露
仙桃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用真实判决警示:
出售他人手机号和验证码
违法代价沉重!
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李某在仙桃市某手机营业厅工作。其间,李某在办理手机业务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码和手机上的验证码非法出售给他人,每条电话号码和验证码收取5元至8元的好处费。据统计,李某共向他人出售手机号码和验证码2592次,非法获利共计17710元。后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李某支付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仙桃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10元。同时责令李某在仙桃市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7710元。
什么是公民的个人信息: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信息均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为何构成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将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达到2592条,且违法所得17710元,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企业 / 机构(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绝不非法出售、故意泄露客户信息;
对普通公民:主动提升保护意识,不随意向他人提供、分享个人信息,不随意丢弃快递单、账单等含个人信息的单据,从细节上防范泄露。
个人信息安全无小事
法律红线绝不能碰
希望这起案件
能让所有人引以为戒
共同守护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