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以其便捷、经济的优势,成为民众短途出行运输的首选交通工具。但是方便绝不是“随便”,如果把货运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那就既危及人之生命,又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面临支付违法成本,可谓一举数害,不可不引以为戒!
10月9日早晨5点多钟,仙桃公安交管大队长埫口中队民辅警在辖区开展早间巡逻。当行至318国道太洪村路段时,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货运电动三轮车,后面载着三名乘客自西而东驶来。民警将车辆拦下。驾驶人解释是带着工友从施工地到驻地,路程不太远。民警指出其行为危险性,虽路程不远,依然存在祸端,对其违法载客行为予以警告教育。
据民警讲解,三轮车违法载客危害在于一是安全性能较差。三轮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违法载人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二是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三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三轮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所以,即便是”善意”同乘,一旦意外发生,也会反目成仇。
仙桃交警在此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驾驶三轮车时,请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防交通事故,切勿违法载人。生命只有一次,切忌麻痹大意!
来源/仙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