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程序终结后
想重新启动要咋做?
前不久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不仅帮企业拿回了执行款
更把 “终结执行后如何维权” 的
关键问题讲得明明白白
2021年12月,某科技公司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同时申请评估、拍卖、变卖其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土地及房屋。在执行过程中因为被查封房屋短时间内无法拍卖成功,案件期限届满后,某科技公司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基于此仙桃市法院裁定终结案件的执行。但是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一处土地及房屋享有最高额抵押权,却因执行程序终结无法通过执行程序实现胜诉权益。无奈之下,某科技公司向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什么是民事执行监督?
检察院对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进行监督,包括监督执行实施、审查行为和制裁措施。
“终结执行” 是啥意思?
执行中因法定原因(比如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没法继续执行或无执行必要,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程序(依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一百四十九条)。
终结执行后,还能恢复吗?
可以!但要满足条件:因撤回申请或达成执行和解后撤回申请导致终结的,申请人需在两年执行时效期内,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怎么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向 “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 提交材料(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
若法律规定可提异议、复议或诉讼,需先走完这些程序,若法院不受理或权益未获救济,再找检察院。
接到公司的监督申请后,检察院承办人第一时间调阅执行卷宗,还实地走访、核查不动产登记证明,确认公司确实享有最高额抵押权,且涉案财物未被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仙桃市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仙桃市法院很快采取行动,对案件重新立案执行,重启拍卖程序 —— 目前,相关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公司的胜诉权益终于落地。
2025 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 “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仙桃市检察院重点做了三件事:
①全面监督:梳理终本执行中的各类问题,覆盖全环节、全流程;
②数字赋能:用大数据推动 “个案监督” 升级为 “类案监督”,拓宽监督路径;
③促社会治理:通过办案发现管理漏洞,用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规范管理,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
仙桃市检察院
还将持续聚焦终本执行案件
加大监督力度
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
执行案件中 “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