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2月4日,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陈某某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干部职工15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本案由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文哲担任审判长,与一级法官杨丽蓉、李玲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在先后担任陈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套取方式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陈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有序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
“我知罪认罪,真诚悔罪,是自己的私念私欲滋生膨胀,最终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陈某某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目睹曾经的领导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内心受到极大震撼。我们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一名旁听的干部感慨道。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警示教育,今后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依法依规依纪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