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仙桃义工秘书处 于 2013-9-11 18:10 编辑
仙桃市义工联合会管理制度 一、招募制度 (一)招募条件 1、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2、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 3、年满18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二)招募方式 1、组织招募:通过组织发动形式,动员个人或集体报名参加义工服务活动; 2、社会招募:通过网络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招募义工。 (三)招募程序 1、启动宣传 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2、开通咨询 (1)有意参加义工活动的人士,加入到仙桃义工群; (2)网站、论坛、QQ群公布有关仙桃义工的资料,由专人负责咨询。 3、报名手续 有意参加的人士可以索取表格,填写有关的个人资料。 4、报名程序 (1)提交义工申请表(交1寸彩照2张)后,自愿加入本会; (2)本会进行资料审核; (3)双方签订义工服务协议; (4)本会进行入会培训后发给义工服务证件及标志。 二、注册登记制度 1、义工注册登记 义工注册登记采取书面注册方式,可以个人直接注册,也可以集体统一报名、个人分别注册。个人书面登记工作一般要履行以下手续: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任何人士带备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仙桃义工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登记表; (2)、经仙桃义工对申请情况进得审核、批准; (3)、向审核合格的义工颁发义工证等; (4)、仙桃义工人力资源部建立义工档案。 2、服务对象情况登记 仙桃义工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求助群众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义工档案,掌握义工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因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义工的服务意向,建立义工和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义工服务档案,对义工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四、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义工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义工的基本概念、义工活动的发展情况、服务的宗旨、信念、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义工的服务水平; 2、定期邀请爱心人士、义工、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义工服务情况并记入义工服务档案。 六、评比奖励制度 1、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2、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3、仙桃市义工联合会把义工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4、义工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5、义工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理事会提出申诉,理事会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6、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七、例会制度 1、仙桃义工常务理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 2、例会内容为总结交流上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3、在每次例会前,要对各自下一步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提到会上讨论; 4、每月例会不得缺席,有事须提前请假; 八、义工证制度 1、义工上岗服务必须佩戴“义工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义工每次提供服务后,人力资源部对义工服务时间每月进行一次统计; 4、义工退出义工联,应缴回服务证和记录本,不得私自留存; 5、“义工证”系证明义工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义工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报告。 九、义工活动管理制度 对活动组织者,应该掌握活动组织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1、由活动发起人填写活动申请表; 2、落实活动负责人以及义工需求; 3、发布活动动态; 4、负责活动组织和义工的登记; 5、活动负责人提交总结; 6、重大活动需报理事会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