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鱼发〔20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钓鱼协会、钓鱼俱乐部: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钓鱼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钓鱼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钓鱼,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钓鱼。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钓鱼,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钓鱼。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钓鱼。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钓鱼,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钓鱼协会、钓鱼俱乐部要妥善安排好钓鱼活动,调度好车辆,抓好安全生产,遇有重大突发上鱼爆护事件,要按规定抓拍照片,按时间、地点、人物、钓具、渔获等最基本的要素,详细过程写出报告并及时发帖,确保 钓友们欢乐、愉快、安全度过节日钓鱼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指定仙桃市钓鱼协会通报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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