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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经过曝光 警方展示周正龙拍摄华南虎道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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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16: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p>参与“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的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白少康说,周正龙去年10月3日拍摄的华南虎是老虎画。据白少康介绍,公安部门在调查中对“拍虎” 现场重现后证实,周正龙拍摄时距“虎”最近距离约3.9米,最远距离约10.5米,从根本上推翻了周正龙拍摄活体野生华南虎真实性的基础。在后来的侦查中,周正龙交代了其为骗取钱财用老虎画拍摄华南虎照片的犯罪事实。<br/><br/></p>
<p>据周正龙交代:<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2006年为陕西省华南虎调查队做向导期间,周正龙听调查队队员讲,如果能拍到华南虎的足迹、粪便、毛发,便可得到千元至万元的奖励;拍到活体野生华南虎照片,就可得到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对其触动很大。</span>特别是去年8月前后,镇坪县政府对其做调查队向导颁发了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更加刺激了周正龙拍摄虎照,获取利益的欲望。 <br/><br/>正是在此心理驱使下,周正龙萌生了拍摄假虎照,骗取钱财的想法。此后,他找借口委托数名村民,寻找老虎画。去年9月中旬,得到受委托的邻乡村民彭某提供的老虎画1幅后,周正龙顺着老虎图案进行折叠,将多余部分折到老虎图案背后,用胶带纸粘贴,分别于去年9月27日、10月3日两次拍摄假虎照。9月27日下午,周正龙来到神州湾艾蒿坪附近,将折叠后的老虎画放置在草地上,用随身携带的傻瓜相机进行了拍摄。但因相机质量低劣,且淋雨受损,未能冲洗出成形的假老虎照片。 <br/><br/><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去年10月3日上午,周正龙带上向其妻的堂弟、镇坪县经贸局局长谢坤元借来的佳能牌数码相机和长城牌胶片相机各1部,在马道子林区发现了一个地势相对平坦、地面杂草灌木丛生、覆盖大量落叶的地方,便将其作为拍虎地点。周正龙将折叠后的老虎画放置于一棵小树前,用树叶遮盖住了老虎画的边缘,并于下午4时30分左右,从近远不同的位置,用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交替拍摄了假虎照。 </span><br/><br/>事后他将拍到“华南虎”的消息电话告诉了谢坤元,并于次日将相机交给谢坤元。照片洗出后,周正龙于去年10月12日,参加了省林业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当场获得2万元奖金。 <br/><br/>周正龙面对人们质疑“华南虎照片”造假的声浪信誓旦旦,不但拿“人头”担保虎照是真,而且继续造假。<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今年4月初,周正龙在本村村民易某的帮助下,用事先制作的木质虎爪模具,在镇坪县北草坡的雪地里,捺印假虎爪痕迹后拍照,仍企图继续行骗。 </span><br/><br/>根据周正龙的供述,陕西省的公安人员从其家中提取了其去年10月3日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和木质虎爪模具1个。从为其提供老虎画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时购买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画。 <br/><br/></p>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743.jpg" target="_blank"><img height="322" alt="" src="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743.jpg" width="500" border="0"/></a> <br/><br/><a href="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731.jpg" target="_blank"><img height="329" alt="" src="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731.jpg" width="450" border="0"/></a><br/><br/><a href="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3012.jpg" target="_blank"><img height="272" alt="" src="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3012.jpg" width="400" border="0"/></a> <br/><br/><a href="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707.jpg" target="_blank"><img height="332" alt="" src="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707.jpg" width="500" border="0"/></a> <br/><br/><a href="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655.jpg" target="_blank" aiotarget="true" aiotitle=""><img height="280" alt="" src="http://www.cnbeta.com/upimg/080629/Aoouch_122655.jpg" width="500" border="0"/></a> <br/></div><br/>
发表于 2008-6-29 2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p><strong><font color=\"#ff00ff\" size=\"4\">高人,学习</font></strong></p>
发表于 2008-6-29 1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一开始就知道是假的,为什么到现在才调查清楚,效率啊
发表于 2008-7-3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香港
真有人受骗?费解
发表于 2008-7-3 0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p>有人指使</p>
<p>很简单,如果真发现了老虎,证明他们那的生态环境有很大的改善,这说明什么???</p>
<p>说明林业厅的工作有成效,工作有成绩了,也就为升管发财多了一些筹码</p>
发表于 2008-7-3 0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印度
疑问一 为何不依法告知周妻罗大翠直到昨天仍然不知道丈夫周正龙被羁押的确切地点,她获知丈夫涉嫌诈骗被逮捕还是6月29日从电视上知道的。 那天上午,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白少康透露,6月28日,周正龙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律规定,对检察机关批准的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疑问二 到底哪天被刑拘 不过,原本应该在6月29日收到逮捕通知书,从书面通知知道周正龙所涉罪名和羁押地点的罗大翠,却是从媒体上知道丈夫因诈骗罪已被逮捕、羁押在安康市看守所。 直到昨天,罗大翠仍未收到警方的消息。记者试图采访陕西省公安厅了解,未通知罗大翠是否因为公安机关认定通知会有碍侦查,但该厅宣传部有关人士表示暂时无法回应。 此外,法律学者郝劲松告诉记者,批准逮捕之前,公安机关还有一个程序是刑事拘留,刑拘也必须书面告知家属。不过,罗大翠说,至今她也没有收到刑拘通知。 不仅确切羁押地点不知道,罗大翠也不知道警方到底在哪天拘留了丈夫周正龙。 5月15日夜间,罗大翠被警方带走调查,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她的印象中,此前两三天,丈夫周正龙和几名“森林公安”走了,当时公安说是让周正龙上山协助国家林业局专家调查,此后一去不复返。但是,周正龙是不是那天就被警方拘留了,罗大翠并不知道。 陕西省政府公布的破案经过显示,陕西省公安厅和安康市公安局开始介入调查后,发现周正龙涉嫌犯罪;5月12日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5月20日成功侦破此案;6月24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月28日批准逮捕。 陕西省公安厅未予证实,5月12日立案侦查那天是否已拘留周正龙。不过,法律学者郝劲松说,5月20日案件侦破时,警方应该已经拘留了周正龙几天。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警方刑拘的时间最长为一个月。也就是说,警方最晚应该在6月20日提请检察机关批捕,但公开消息显示为6月24日,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间。 对于其中缘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均不愿回应。 疑问三 “铁证”为何留家中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内容,警方是在周正龙家中搜出老虎年画和虎爪印模具的。对于这一说法,许多接触过周正龙的媒体记者也对此存疑——周正龙何以会将如此“铁证”留置家中让人轻易找到? 罗大翠的说法是,她之前对老虎年画和虎爪模具一无所知,“是后来他们(警察)来我家拿给我看的,说是从我们柜子里搜出来的”。她所指的柜子,就是家中里屋那个略显斑驳的衣物柜了。 对此问题,记者试图联系安康市公安局,该局宣传科的电话昨天下午一直无人接听。陕西省有关部门也未予回应。 ■相关新闻 “起诉林业厅”不予立案 郝劲松表示将上诉 本报讯 (记者王一波)郝劲松起诉陕西省林业厅公开华南虎照信息案,6月30日被西安<!--keyword--><!--/keyword-->市莲湖区法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表示将上诉。 6月23日,因不满陕西省林业厅对华南虎照信息公开的答复,郝劲松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省林业厅。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撤销之前对他简单的答复,并详细公开有关华南虎照鉴定、陕西省调查华南虎花费等信息。 对此诉讼请求,6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理由是:陕西省林业厅答复的内容不对起诉人的行政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对此,郝劲松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昨天,郝劲松表示,他将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发表于 2008-7-2 15: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很有才,忽悠了一大群人
发表于 2008-7-2 16: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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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p>神经病的队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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