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6-10-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发表于 2008-12-20 2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p>(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减轻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负。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3年(含3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3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p>
<p> </p>
<p>这,,,,,,,,,,,,,,这政策...........</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