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讲话精神,省科学技术协会将于2017年11月初,在武汉市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第九届主题为
“科技助力长江经济带建设-保护长江 绿色发展”的湖北科技论坛。在此期间将举办“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摄影大赛暨获奖作品展”,以展现长江经济带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多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卓越成效,同时进一步唤起民众对母亲河――长江的珍爱。现特向全社会征稿。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北省旅游摄影协会、武汉园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二、展览时间地点
本次摄影大赛
截稿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评选日期为2017年10月中旬。
展览时间为2017年11月上旬。
展览地点在武汉东湖国际展览中心。
三、展览内容分类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100件。影展共分
“大美长江”、“绿色家园”、“鸟的天堂”三部分。
“大美长江”主要展示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区以及其它湖泊、湿地、森林的山水风光。“
绿色家园” 主要展示城市公园、游园、绿地、绿道的美丽景色。
“鸟的天堂”主要展示各种鸟类的生存环境和美妙瞬间。
“大美长江”入选50件。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优秀作品44件.
“绿色家园”入选25件。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优秀作品19件。
“鸟的天堂”入选25件。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优秀作品19件。
在三类作品之外另设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摄影大赛特别奖1
名。
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颁发权威获奖证书。
四、投稿规则
1、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5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2、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赛。
3、来稿只收电子文件。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7.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
2.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凡在本次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办方有权在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5.本届展览拟入选结果将在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8.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湖北省风景园林网(
http://www.hbla.net/)“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摄影大赛暨获奖作品展”投稿专区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912室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收(430071)
联系人:温璇 电话027-68873321
网络、光盘请勿重复投稿。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摄影大赛
暨获奖作品展组委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为鼓励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摄影大赛暨获奖作品展”的入选作品创作者,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特为金奖获得者颁发奖金5000元人民币,为银奖奖获得者颁发奖金2000元人民币,为铜奖获得者颁发奖金1000元人民币.
特此函告。
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