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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比赛]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2018金路奖征稿启事8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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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1 17: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金路奖,属于摄影专业性全国奖项。意在表彰摄影之路上不畏艰难、勇于创作、用影像抒发思想情感、用画面表现观点和认知,具有独立艺术见解的摄影人。金路奖鼓励年轻摄影家的影像创新和实验性,成为摄影之路上承前启后的桥梁。 今年金路奖恰逢文化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学会提倡作品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保持维护金路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奖项评选中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旨在表彰在摄影艺术上,勤于探索并有所成就的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 为了取得更好的权威与宣传效果,本届金路奖再次纳入北京国际摄影周活动中,本届金路奖在征稿前,多方征求和听取意见,参考借鉴了相关规则,进行了符合摄影界发展实际、严谨而科学的改进。 设奖周期为每两年一次,奖项、数量与历届基本相同。
征稿时间: 2018年4月1日—8月10日。
评选分为两类: 记录类(包括新闻、纪实、人文)艺术类(包括创意作品)。 提交作品要求单幅作品和专题分别提交。
参评作品要求: 1、纸质单幅作品15幅。作品长边为10英寸。 2、纸质专题摄影作品一组10幅。作品长边为10英寸。不能装裱。 3、以上单幅作品和专题作品需每人必须提交。
推荐材料: 单位和专业团体的推荐信函或者推荐人签名的信函。 (推荐人:学会理事,正规摄影团体负责人)。 针对可能发生的著作权和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本届金路奖对申报作品明确规定:申报人提交的作品须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不接受集体著作权作品)。 纪录和再现类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可以做彩色与单色转变,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改变。可以对影调、色彩适度调整,不接受利用软件增减修改实际景物的作品,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如存在著作权问题、违背纪录摄影原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组委会将取消其申报或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评选完成后,组委会有权向拟获奖者调取申报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据完整文件或反转片、负片)未按期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奖项设置: 金路奖10名、金路提名奖10名。
评委组成: 由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和著名国内外摄影专家组成。届时参评专家予以公示。
申报程序: 金路奖申报人只能以实名申报一次。须填写统一格式的《金路奖申报表》,并按规定准备其它相关申报材料。对拟获奖者将在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网进行公示 ,接受质疑。最终的获奖作品和作者将受邀参加2018北京国际摄影周,期间举办的隆重的颁奖典礼,获颁奖杯和荣誉证书。
作品送达及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甲72号(鲁园)1号楼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金路奖组委会 邮编:100097 办公电话:010-84020935 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www.cpanet.cn/cms/templets/default/zt/2012jxj/9thjxj_sb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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